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有哪些要求

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有哪些要求是指在保洁服务中,每日需要清洁的项目内容。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有哪些要求工作由扫、擦、洗等各种作业组成,通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有哪些要求可以减少物业装饰材料的自然损坏和人为磨损,延长物业的使用年限,保持物业美观的效果。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有哪些要求是指在保洁服务中每日需要清洁的项目内容。比如家庭正在居住的房屋、正在使用中的办公室办公楼等。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有哪些要求也泛指房屋经过开荒保洁以后的保洁服务。
中文名
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有哪些要求
服务类别
日常保洁
服务介绍
干净清洁 定期上门清理
平台担保 安全亦有保障

日常保洁简介

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有哪些要求对于广大百姓来说还是一个陌生的词汇,只能在保姆中介市场中隐约发现其萌芽。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成熟产业结构的调整问题摆在了面前。缩小第一、二产业的比重,加大第三产业——服务业的比重,既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市场经济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服务经济),又顺应了家庭服务消费需求上升的现实状况。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有哪些要求不再被认为是伺候人的、不体面的工作,而和所有其他职业一样被看作是社会分工下的一种行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认定"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有哪些要求"这一职业,家政服务踏上自身的"职业化"发展道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提出将发展家政服务作为扩大就业的一个新领域,此举将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有哪些要求作为国家的正式职业来对待。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有哪些要求是一项跨世纪的"双赢"工程。一方面,它为广大家庭提供了保姆、护理、保洁、物流配送、家庭管理等方面全方位的服务体系;另一方面,它是解决再就业问题的主要渠道之一。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调查,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有哪些要求就业潜力巨大,至少可为中国提供500多万个就业岗位。

日常保洁 家政服务

日常保洁

关于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要求



1、餐用具清洗和消毒设备要求:

(1)要有足够的清洗消毒设备,以满足清洗消毒的需要。

(2)清洗消毒设备应有良好的清洗和消毒效果,以保证餐具的清洁卫生。

(3)清洗消毒设备应有良好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耐用性,以便长期使用。

(4)清洗消毒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2、餐用具清洁保洁设备设施要求:

(1)要有足够的清洁保洁设备,以满足清洁保洁的需要。

(2)清洁保洁设备应有良好的清洁效果,以保证餐具的清洁卫生。

(3)清洁保洁设备应有良好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耐用性,以便长期使用。

(4)清洁保洁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



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

1、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和消毒,以确保其处于清洁、卫生、无菌的状态;

2、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应有明确的清洗消毒程序,确保每一项清洗消毒活动都能够按照要求进行;

3、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应使用适当的清洁剂和消毒剂,以确保清洁效果;

4、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应按照规定的频率进行检查,以确保其处于完好的状态;

5、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应定期更换其中的清洁用品,以确保清洁效果;

6、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应有明确的清洗和消毒记录,以便于后续的检查和维护;

7、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应定期进行消毒,以确保其处于无菌状态。

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



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

1、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应设置在室内,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应有独立的洗涤池、消毒池、漂洗池、晾晒架等设施;

2、洗涤池应有足够的水位,消毒池应有足够的消毒剂;

3、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应设置有电脑控制的温度计、温度报警器、温度表、温度记录仪等;

4、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应设置有清洁用品,如清洁剂、抹布、抹布篮等;

5、设施应配备适当的洗涤、消毒用具,如抹布、洗涤刷、洗涤棉布、洗涤棉签、消毒棉签等;

6、设施应设置有洗涤、消毒、漂洗、晾晒等工作台,并配备有洗涤、消毒、漂洗、晾晒等工具;

7、设施应设置有洗涤、消毒、漂洗、晾晒等工作台,并配备有洗涤、消毒、漂洗、晾晒等工具;

8、设施应设有洗涤、消毒、漂洗、晾晒、消毒等功能,并配备有洗涤、消毒、漂洗、晾晒等工具;

9、设施应设有洗涤、消毒、漂洗、晾晒、消毒等功能,并配备有洗涤、消毒、漂洗、晾晒、消毒等工具;

10、设施应设有足够的洗涤、消毒、漂洗、晾晒、消毒等工具,并配备有洗涤、消毒、漂洗、晾晒、消毒等设备;

11、设施应设有安全可靠的洗涤、消毒、漂洗、晾晒、消毒等设备,并配备有洗涤、消毒、漂洗、晾晒、消毒等设备;

12、设施应设有安全可靠的洗涤、消毒、漂洗、晾晒、消毒等设备,并配备有洗涤、消毒、漂洗、晾晒、消毒等设备,及洗涤、消毒、漂洗、晾晒、消毒等设备的定期维护记录。

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有哪些要求



1. 首先应使用专用清洗消毒剂,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2. 应建立完善的清洁消毒记录,定期检查;

3. 清洁消毒设施应经常维护,保持清洁卫生;

4. 应严格实施清洁消毒分类,分类清洁消毒;

5. 应建立完善的清洁消毒责任制,定期督促清洁消毒工作;

6. 应定期检查清洁消毒设施,确保其有效性;

7. 应加强清洁消毒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清洁消毒质量;

8. 应定期检查清洁消毒设施的温度、湿度和清洁度,确保其有效性;

9. 应定期检查清洁消毒设施的设备,确保其有效性;

10. 应定期检查清洁消毒设施的维修情况,以确保其有效性。

学校食堂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



学校食堂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

1、食堂内室内地面、墙面、窗户、门等易污染表面应进行定期清洗和消毒;

2、食堂内室内空气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定期清除空气中的灰尘和污染物;

3、食堂内室内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4、食堂内室内的桌椅、器具等应定期清洗和消毒;

5、食堂内室内的厨房空气应定期消毒;

6、食堂内室内的厨房和餐具应定期清洗和消毒;

7、食堂内室内的厨房厨余应及时处理,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8、食堂内室内的水槽应定期清洗和消毒;

9、食堂内室内的厕所应定期清洗和消毒;

10、食堂内室内的水源应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11、食堂内室内的其他设施应定期清洗和消毒;

12、食堂内室内的保洁工作应按时完成,以确保食堂内保持清洁、卫生。

日常保洁概述

建筑保洁分毛坯房保洁,和精装房保洁,建筑保洁就是公共区域,玻璃地面打扫的差不多就行,精装房保洁就要求很严,擦玻璃(里外)、全面牵尘、清洗地面、厨厕除污消毒、装修痕迹清理、家具的擦拭等全方位的保洁服务。

建筑保洁分毛坯房保洁,和精装房保洁,建筑保洁就是公共区域,玻璃地面打扫的差不多就行,精装房保洁就要求很严,擦玻璃(里外)、全面牵尘、清洗地面、厨厕除污消毒、装修痕迹清理、家具的擦拭等全方位的保洁服务。


一、具体要求和规定:


1、保洁人员要求佩戴口罩和手套,并确保清洁工具的清洁和消毒;


2、保洁人员要求每天进行体温测量,并主动填写健康申报;


3、保洁人员要求按照清洁流程清洁,特别是要尽量减少与其他人接触的次数;


4、保洁人员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消毒;


5、保洁人员要求熟悉防疫知识,积极参与防护活动;


6、保洁人员要求及时公开和报告发现的疫情有关情况;


7、保洁人员要求遵守社区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

制药企业洁净厂房内表面必要时可采用化学的、物理的或其他的方式进行定期的清洁和消毒,杀灭病原微生物,使微生物总量控制在洁净环境日常监测的范围内,以防止微生物对生产车间环境可能的影响及污染。 洁净环境常用的消毒方式有:甲醛熏蒸、臭氧熏蒸、乳酸熏蒸、双氧水熏蒸和其他消毒剂熏蒸等。每一种灭菌方式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灭菌工艺必须与注册批准的要求相一致,且应当经过验证。生产中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优的消毒方式以保证洁净环境达到规定要求。 1 清洁剂和消毒剂的要求 清洁剂应具有高效、环保、无残留、水溶性强、浓度明确或配置简便等特征。供应商应具备专业资质。每个最小包装单位上均有标识清晰的生产日期与有效期。 消毒剂应具有高效、环保、残留少、水溶性强等特征。使用符合卫生部颁布的《消毒管理办法》要求的消毒剂,每月轮换交替使用,以防止微生物产生耐受性。 2清洁标准 通过清洁的洁净厂房要求所有清洁项目达到无尘、无痕、无脱落物、整洁。 无尘:指墙面、地面设施的表面无灰尘、粉尘。 无痕:指地面、墙面、设施无施工无遗留痕迹,地面无行车痕迹。 无脱落物:指无纤维、墙皮等脱落物。 整洁:指清洁过程中有条不紊,清洁现场、使用的工器具自身洁净,摆放整齐。 3清洁、消毒操作
①制定标准操作程序规定消毒剂的配制方法,消毒剂应现场配现用。
②针对不同的消毒对象制定适宜的清洁、消毒方法和频次。清洁、消毒对象包括墙面、地面设备、地漏、洗手池、空调风口等。
③清洁区域内,在清洁完一个生产房间后,使用过的拖把、洗涤车等清洁工具,需要清洗后,才能进行下一个生产房间的清洁。
④清洁、消毒工作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记录。
⑤通过季度和年度环境监测报告的数据分析,评估清洁、消毒方法的有效性。

以下内容供参考,由中国进出口企业在线服务中心提供:


1、公共场所应有健全的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和保洁制度,配备有专人负责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建立有清洗消毒记录资料档案。


2、公共场所必须设有公共用具专用洗消间和洗消设施、专用保洁间和/或保洁橱,分类存放,标志明显。回收用后用品用具应专用回收间存放。


3、公共场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并按卫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4、公用杯具、毛巾布草、浴盆、脸盆、脚盆、拖鞋每客用后必须严格按照一洗二过三消毒的程序进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旅馆业客房座便器每日一消毒,其它场所座便器应提供一次性坐垫。


5、用于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的洗消药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要求。


6、各类用品用具的运输应采用密闭方式进行,应分有干净和已用或受污染用品用具的运输工具和容器,并有明显标志区分。


7、各类用品用具数量应配备足够能供周转用,一般应不少于满负荷量的三倍量。


8、供客人用的各类食品、化妆品、一次性卫生用品、其它用具用品必须符合有关卫生安全要求。

根据《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第五章餐饮具的卫生

第二十四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第二十五条: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第二十六条: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厨房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
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不吸潮、可洗刷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参考资料来源

深圳市良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KTV的保洁工作情况。上班时间是选择在清场以后再去做保洁,首先你要每天保洁计划做多少间。

他的保洁工作包括顶面天花,墙面设施(电视机,画布,装饰画),大门,坐位软坐,茶机,灯灰缸等特别是洗手间,每天大清洗一次,消毒一次,化妆镜等一定要一尘不染。

不知你们那有什么要求?

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保洁设施应有足够的空间,存放消毒后的餐用具。


2、保洁设施应有足够的通风,防止潮湿。


3、保洁设施应有足够的清洁,防止细菌滋生。


4、保洁设施应有足够的消毒剂,防止细菌滋生。

目录 1 拼音 2 英文参考 3 基本信息 4 前言 5 标准正文
5.1 1 范围
5.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3 3 术语和定义
5.4 4 管理要求
5.
4.1
4.1 医院
5.
4.2
4.2 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5.
4.3
4.3 消毒供应中心
5.5 5 基本原则
5.6 6 人员要求
5.7 7 建筑要求
5.
7.1
7.1 基本原则
5.
7.2
7.2 基本要求
5.
7.3
7.3 采用院外服务的要求
5.8 8 设备设施
5.9 9 耗材要求
5.10 10 水与蒸汽质量要求 6 附录
6.1 附录A(资料性附录) CSSD信息系统基本要求
6.
1.1 A.2 CSSD信息系统技术要求
6.2 附录B(资料性附录)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供给水与蒸汽冷凝物质量指标 7 标准全文 1 拼音 WS 3
10.1—2016 yī yuàn xiāo dú gòng yìng zhōng xīn dì 1bù fēn :guǎn lǐ guī fàn

2 英文参考

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CSSD)一Part
1:Management standard

3 基本信息

ICS
1
1.020

C 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 3
10.1—2016 代替WS 3
10.1—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1部分:管理规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CSSD)一Part
1:Management standard)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6年12月27日发布,自2017年06月01日起实施。

4 前言

本部分
4.
1.
2、
4.
1.
5、
4.
1.
7、
7.
2.
1、
7.
2.
6、
8.
6、
10.2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WS 310《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是从诊疗器械相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角度,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的管理、操作、监测予以规范的标准,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

——第1部分:管理规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本部分为WS 310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WS 3
10.1—200
9。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在适用范围中,删除了“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

作应执行本标准”和“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的要求;

——增加了关于CSSD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见
4.
1.5),并提供了资料性附录A;

——补充了植入物与外来器械的管理要求(见
4.
1.6);

——增加了对采用其他医院或消毒服务机构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医院的消毒供应管理要求(见
4.
1.8):

——增加了对建立植入物与外来医疗器械专岗负责制、定期进行工作质量分析的要求(见
4.
3.2); ——增加了对工作区域化学物质容许浓度的要求和采用其他医院或消毒服务机构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医院收集、暂存、交接区域的建筑要求(见
7.
2.
7、
7.3);

——增加了对水处理设备和环境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报警器的要求(见
8.
4、
8.6);

——增加了最终灭菌包装材料符合YY/T 0698的相应要求(见
9.8);

——增加了第10章对灭菌蒸汽用水和蒸汽冷凝物质量指标的要求,参照GB 8599的要求,提供了资料性附录B。

本部分工作区域的温度、相对湿度和照度要求部分参照了美国ANSI/AAMI ST7
9:2010医疗设备中蒸汽消毒和灭菌保证综合指南( ANSI/AAMI ST7
9:2010 Comprehensive guide to steam sterilization and sterility assurance in health care facilities).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瑞金医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浙江大学邵逸夫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广东省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北京市卫生监督所、煤炭总医院、北京朝阳医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巩玉秀、冯秀兰、付强、李六亿、任伍爱、张青、张流波、李新武、钱黎明、张宇、周彬、么莉、黄靖雄、胡国庆、黄浩、王亚娟、袁晓宁、刘翠梅、武迎宏、赵云呈、姜华、裴红生、钟秀玲、李保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WS 3
10.1—200
9。

5 标准正文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5.1 1 范围

WS 310的本部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管理要求、

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及水与蒸汽质量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医院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消毒服务机构。


5.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WS 3
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3
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YY/T 069
8.2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 第2部分:灭菌包裹材料 要求和试验方法

YY/T 069
8.4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4部分:纸袋要求和试验方法

YY/T 069
8.5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 第5部分:透气材料与塑料膜组成的可密封组合袋和卷材要求和试验方法

YY/T 069
8.8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 第8部分:蒸汽灭菌器用重复性使用灭菌容器 要求和试验方法


5.3 3 术语和定义

WS 3
10.
2、WS 3
1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毒供应中心 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

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3.2

CSSD集中管理 central management

CSSD面积满足需求,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回收至CSSD集中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的管理方式;如院区分散、CSSD分别设置,或现有CSSD面积受限,已在手术室设置清洗消毒区域的医院,其清洗、消毒或灭菌工作集中由CSSD统一管理,依据WS 3
10.1~WS 3
10.3进行规范处置的也属集中管理。


3.3

去污区 decontamination area

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为污染区域。


3.4

检查包装及灭菌区 inspection,packing and sterilization area

CSSD内对去污后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制作等)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3.5

无菌物品存放区 sterile storage area

CSSD内存放、保管、发放无菌物品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3.6

去污 decontamination

去除被处理物品上的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过程。


3.7

植入物 implant

放置于外科操作形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 d或者以上的可植入性医疗器械。 注:本标准特指非无菌、需要医院进行清洗消毒与灭菌的植入性医疗器械。


3.8

外来医疗器械 loaner

由器械供应商租借给医院可重复使用,主要用于与植入物相关手术的器械。


5.4 4 管理要求
5.
4.1
4.1 医院


4.
1.1 应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CSSD负责回收、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4.
1.2 内镜、口腔器械的清洗消毒,可以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处理,也可集中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和(或)灭菌。


4.
1.3 CSSD应在院领导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4.
1.4 应将CSSD纳入本机构的建设规划,使之与本机构的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应将消毒供应工作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4.
1.5 宜将CSSD纳入本机构信息化建设规划,采用数字化信息系统对CSSD进行管理。CSSD信息系统基本要求参见附录A。


4.
1.6 医院对植入物与外来医疗器械的处置及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应以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临床科室、手术室、CSSD在植入物与外来医疗器械的管理、交接 和清洗、消毒、灭菌及提前放行过程中的责任。

b) 使用前应由本院CSSD(或依据
4.
1.8规定与本院签约的消毒服务机构)遵照WS 3
10.2和WS 3
10.3的规定清洗、消毒、灭菌与监测;使用后应经CSSD清洗消毒方可交还。

c) 应与器械供应商签订协议,要求其做到:

1)提供植入物与外来医疗器械的说明书(内容应包括清洗、消毒、包装、灭菌方法与参数);

2) 应保证足够的处置时间,择期手术最晚应于术前日15时前将器械送达CSSD,急诊手术应及时送达。

d) 应加强对CSSD人员关于植入物与外来医疗器械处置的培训。


4.
1.7 鼓励符合要求并有条件医院的CSSD为附近医疗机构提供消毒供应服务。


4.
1.8 采用其他医院或消毒服务机构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医院,消毒供应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应对提供服务的医院或消毒服务机构的资质(包括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并符合环保等有关部门管理规定)进行审核;

b) 应对其CSSD分区、布局、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诊疗器械回收、运 输、清洗、消毒、灭菌操作流程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

c) 应建立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交接与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并设专人负责;

d) 应定期对其清洗、消毒、灭菌工作进行质量评价;

e) 应及时向消毒服务机构反馈质量验收、评价及使用过程存在的问题,并要求落实改进措施。


5.
4.2
4.2 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4.
2.1 应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履行对CSSD的相应管理职责。


4.
2.2 主管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a) 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落实CSSD集中管理的方案与计划,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

b) 会同人事管理部门,根据CSSD的工作量合理调配工作人员;

c) 负责CSSD清洗、消毒、包装、灭菌等工作的质量管理,制定质量指标,并进行检查与评价;

d) 建立并落实对CSSD人员的岗位培训制度;将消毒供应专业知识、医院感染相关预防与控制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CSSD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并为其学习、交流创造条件。


4.
2.3 护理管理、医院感染管理、设备及后勤管理等部门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a) 对CSSD清洗、消毒、灭菌工作和质量监测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进行检查与评价;

b) 发生可疑医疗器械所致的医源性感染时,组织、协调CSSD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c) 对CSSD新建、改建与扩建的设计方案进行卫生学审议;对清洗消毒与灭菌设备的配置与性能 要求提出意见;

d) 负责设备购置的审核(合格证、技术参数);建立对厂家设备安装、检修的质量审核、验收制度;

专人负责CSSD设备的维护和定期检修,并建立设备档案;

e) 保证CSSD的水、电、压缩空气及蒸汽的供给和质量,定期进行设施、管道的维护和检修;

f) 定期对CSSD所使用的各类数字仪表如压力表、温度表等进行校验,并记录备查。


4.
2.4 物资供应、教育及科研等其他部门,应在CSSD主管院长或职能部门的协调下履行相关职责,保障CSSD的工作需要。


5.
4.3
4.3 消毒供应中心


4.
3.1 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消毒隔离、质量管理、监测、设备管理、器械管理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4.
3.2 应建立植入物与外来医疗器械专岗负责制,人员应相对固定。


4.
3.3 应建立质量管理追溯制度,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的相关记录。


4.
3.4 应定期对工作质量进行分析,落实持续改进。


4.
3.5 应建立与相关科室的联系制度,并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a) 主动了解各科室专业特点、常见的医院感染及原因,掌握专用器械、用品的结构、材质特点和处理要点;

b) 对科室关于灭菌物品的意见有调查、反馈、落实,并有记录。


5.5 5 基本原则


5.1 CSSD的清洗消毒及监测工作应符合WS 3
10.2和WS 3
10.3的规定。


5.2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灭菌,再处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和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 灭菌;

b) 接触完整皮肤、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c) 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 WS/T 367的规定。


5.6 6 人员要求


6.1 医院应根据CSSD的工作量及各岗位需求,科学、合理配置具有执业资格的护士、消毒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6.2 CSSD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与其岗位职责相应的岗位培训,正确掌握以下知识与技能:

a) 各类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的知识与技能;

b) 相关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的操作规程;

c) 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和方法;

d)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知识;

e) 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6.3 应建立CSSD 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根据专业进展,开展培训,更新知识。


5.7 7 建筑要求
5.
7.1
7.1 基本原则

医院CSSD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应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医院建筑和职业防护的相关要求,进行充分论证。


5.
7.2
7.2 基本要求


7.
2.1 CSSD宜接近手术室、产房和临床科室,或与手术室之间有物品直接传递专用通道,不宜建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7.
2.2 周围环境应清洁、无污染源,区域相对独立;内部通风、采光良好。


7.
2.3 建筑面积应符合医院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并与医院的规模、性质、任务相适应,兼顾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


7.
2.4 建筑布局应分为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值班室、办公室、休息室、卫生间等。工作区域包括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含独立的敷料制备或包装间)和无菌物品存放区。


7.
2.5 工作区域划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a) 物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

b) 空气流向由洁到污;采用机械通风的,去污区保持相对负压,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保持相对正压。


7.
2.6 工作区域温度、相对湿度、机械通风的换气次数宜符合表1要求;照明宜符合表2的要求。

表1 工作区域温度、相对湿度及机械通风换气次数要求

工作区域

温度/℃

相对湿度/%

换气次数/(次/h)

去污区

16~21

30~60

≥10

检查包装及灭菌区

2023

30~60

≥10

无菌物品存放区

低于24

低于70

4~10

表2 工作区域照明要求

工作面/功能

最低照度

lx

平均照度

lx

最高照度

lx

普通检查

500

750

1000

精细检查

1000

1500

2000

清洗池

500

750

1000

普通工作区域

200

300

500

无菌物品存放区域

200

300

500


7.
2.7 工作区域中化学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1的要求。


7.
2.8 工作区域设计与材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之间应设实际屏障。

b) 去污区与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之间应设物品传递窗;并分别设人员出入缓冲间(带)。

c) 缓冲间(带)应设洗手设施,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无菌物品存放区内不应设洗手池。

d) 检查包装及灭菌区设专用洁具间的应采用封闭式设计。

e) 工作区域的天花板、墙壁应无裂隙,不落尘,便于清洗和消毒;地面与墙面踢脚及所有阴角均应 为弧形设计;电源插座应采用防水安全型;地面应防滑、易清洗、耐腐蚀;地漏应采用防返溢式;污水应集中至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5.
7.3
7.3 采用院外服务的要求

采用其他医院或消毒服务机构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医院,应分别设污染器械收集暂存间及灭菌物品交接发放间。两房间应互不交叉、相对独立。


5.8 8 设备设施


8.1 清洗消毒设备及设施:医院应根据CSSD的规模、任务及工作量,合理配置清洗消毒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应配有污物回收器具、分类台、手工清洗池、压力水枪、压力气枪、超声清洗装置、干燥设备及相应清洗用品等。

应配备机械清洗消毒设备。


8.2 检查、包装设备:应配有器械检查台、包装台、器械柜、敷料柜、包装材料切割机、医用热封机、清洁物品装载设备及带光源放大镜、压力气枪、绝缘检测仪等。


8.3 灭菌设备及设施:应配有压力蒸汽灭菌器、无菌物品装、卸载设备等。根据需要配备灭菌蒸汽发生器、干热灭菌和低温灭菌及相应的监测设备。各类灭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设有配套的辅助设备。


8.4 应配有水处理设备。


8.5 储存、发放设施:应配备无菌物品存放设施及运送器具等。


8.6 宜在环氧乙烷、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低温甲醛蒸汽灭菌等工作区域配置相应环境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报警器。


8.7 防护用品: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需要,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圆帽、口罩、隔离衣或防水围裙、手套、专用鞋、护目镜、面罩等。去污区应配置洗眼装置。


5.9 9 耗材要求


9.1 医用清洗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根据器械的材质、污染物种类,选择适宜的清洗剂,使用遵循厂家产品说明书。


9.2 堿性清洗剂:pH >
7.
5,对各种有机物有较好的去除作用,对金属腐蚀性小,不会加快返锈的现象。
9.3 中性清洗剂:pH
6.5~
7.
5,对金属无腐蚀。


9.4 酸性清洗剂:pH


1.食(饮)具、用具清洗、消毒必须在专间进行,间内设有专用的洗、消设施,各类设施必须明显标示用途;设有带盖的废弃物盛放桶;设专人负责。
2.食(饮)具、用具清洗必须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卫生要求。
3.食(饮)具、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消毒,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食(饮)具、用具应分开存放。
4.消毒后的食(饮)具、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或保洁间内备用,保洁柜或保洁间应有明显标记。保洁柜或保洁间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无杂物,无蟑螂、老鼠活动的痕迹。保洁柜应带门。保洁柜或保洁间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每天使用前应清洗消毒。
5.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所用药物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有批准文号、保质期。
6. 食(饮)具、用具最好是采用热力消毒,特别是湿热消毒法。因其材料不能适应热力消毒的才使用化学消毒方法。
7.采用洗碗机进行清洗消毒的,必须严格按洗碗机出厂说明使用。
8.消毒后的食(饮)具、用具应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的规定。食(饮)具感官指标必须符合卫生要求,物理消毒(包括蒸气等热消毒):食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化学(药物)消毒:食具表面必须无泡沫、无洗消剂的味道,无不溶性附着物。
9.一次性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食(饮)具、用具应有足够数量周转,要求达到最高使用量的3以上。
10.从事食(饮)具、用具清洗消毒的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一、清洗方法(一)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应按以下步骤进行:一刮:将剩余在食(饮)具、用具上的残留食品倒入垃圾桶内并刮干净;二洗:是将刮干净的食(饮)具、用具用加洗涤剂的水或2%的热碱水洗干净。三冲:是将经清洗的食(饮)具用具用流动水冲去残留在食(饮)具上、用具的洗涤剂或碱液。(二)洗碗机清洗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较多的,应用手工方法先刮去大部分后,再进入洗碗机清洗。
二、消毒方法:
⑴煮沸、蒸气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
⑵远红外线消毒,控制温度120℃,作用10分钟以上。
⑶洗碗机消毒,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⑷消毒剂如含氯制剂,一般使用含有效氯250mg/L的浓度,食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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