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清洗和维保合同

空调清洗和维保合同是指在保洁服务中,每日需要清洁的项目内容。空调清洗和维保合同工作由扫、擦、洗等各种作业组成,通过空调清洗和维保合同可以减少物业装饰材料的自然损坏和人为磨损,延长物业的使用年限,保持物业美观的效果。空调清洗和维保合同是指在保洁服务中每日需要清洁的项目内容。比如家庭正在居住的房屋、正在使用中的办公室办公楼等。空调清洗和维保合同也泛指房屋经过开荒保洁以后的保洁服务。
中文名
空调清洗和维保合同
服务类别
日常保洁
服务介绍
干净清洁 定期上门清理
平台担保 安全亦有保障

日常保洁简介

空调清洗和维保合同对于广大百姓来说还是一个陌生的词汇,只能在保姆中介市场中隐约发现其萌芽。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成熟产业结构的调整问题摆在了面前。缩小第一、二产业的比重,加大第三产业——服务业的比重,既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市场经济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服务经济),又顺应了家庭服务消费需求上升的现实状况。空调清洗和维保合同不再被认为是伺候人的、不体面的工作,而和所有其他职业一样被看作是社会分工下的一种行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认定"空调清洗和维保合同"这一职业,家政服务踏上自身的"职业化"发展道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提出将发展家政服务作为扩大就业的一个新领域,此举将空调清洗和维保合同作为国家的正式职业来对待。空调清洗和维保合同是一项跨世纪的"双赢"工程。一方面,它为广大家庭提供了保姆、护理、保洁、物流配送、家庭管理等方面全方位的服务体系;另一方面,它是解决再就业问题的主要渠道之一。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调查,空调清洗和维保合同就业潜力巨大,至少可为中国提供500多万个就业岗位。

日常保洁 家政服务

日常保洁

空调清洗维保合同怎么写



一、合同双方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二、合同内容

甲方向乙方委托进行空调清洗维保工作,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此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空调清洗维保工作;

2、乙方在清洗维保过程中应当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操作,保证空调清洗维保质量;

3、乙方提供的清洗维保服务应当满足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负责完成空调清洗维保工作;

4、乙方在清洗维保过程中,如果发现空调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

5、甲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费用标准向乙方支付清洗维保费用;

6、双方应当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三、合同签订

本合同于XXXXXX年XX月XX日在XXXXXX签订。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空调维修清洗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广州市某某空调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2、乙方:广州市某某公司

3、合同内容:甲方提供乙方空调清洗服务,包括拆卸空调机组,清洗内外机组,更换空调滤网,检查空调机组运行情况,安装空调机组,调试空调机组,空调机组保养等。

4、合同期限:自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乙方空调清洗服务完成之日止。

5、付款方式:乙方支付甲方空调清洗服务费用,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提供空调清洗服务,乙方支付空调清洗服务费用,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二、合同的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空调清洗服务费用;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协助;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设备;

(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材料;

(5)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场地;

(6)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7)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8)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致使甲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空调清洗服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空调清洗服务费用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损失。

四、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予以解决。

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广州市某某空调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市某某公司

签字:

甲方:

乙方:

空调清洗维修合同



合同编号:XXXXX

甲方:XXX

乙方:XXX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空调清洗维修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乙方负责对甲方设备进行清洗、维修、检查等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2、乙方还负责安装、更换空调滤芯等配件,并保证配件质量。

二、服务价格

1、服务价格根据甲方提供的设备类型、数量、服务项目等因素确定,具体价格以乙方报价为准。

2、乙方提供的服务价格包括服务费用和材料费用,不包括税费。

三、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按照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期限执行。

2、甲方需提前一周通知乙方提供服务,乙方收到通知后三日内完成服务。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成服务,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承担违约责任。

3、如双方违约,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额承担责任。

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服务完成之日止。

甲方:XXX

签字:

乙方:XXX

签字:

日期:

空调清洗合同怎样写



空调清洗服务合同

编号: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有需要对其空调进行清洗;
2、乙方拥有专业的空调清洗技术和设备;

根据双方协商,就甲方空调清洗服务达成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遵守:

一、服务内容
1、乙方承诺按照甲方要求,以专业的技术和设备,对甲方空调进行清洗;
2、甲方需提供必要的空调清洗材料,乙方按照要求使用;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服务价格
本次空调清洗服务价格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

四、服务质量
乙方承诺,本次服务质量达到甲方要求,如果乙方未能达到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重新提供服务。

五、结算方式
本次服务结算方式为:_____,甲方应按照结算方式将款项支付给乙方。

六、其他
1、甲乙双方均可在本合同期限内提出修改和补充,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服务期限结束之日止;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

修理空调合同



一、合同双方

甲方:XXX

乙方:XXX

二、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对其位于XXX地址的空调进行维修保养。

2.乙方维修保养工作内容包括:清洁空调内部和外部,检查空调机组,更换滤网,检查电压,检查电路,更换空调零件等。

3.乙方在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相关书面报告。

4.乙方维修保养工作的价格是XXX元,服务期限为XXX天。

三、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履行各自的义务。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如有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XXX

乙方: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日常保洁概述

给你介绍一个吧!我之前上网有找到的。长沙亚欣电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他们公司专业从事家用以及中央空调清洗养护的连锁公司,在全国有500多家加盟店,他们的主要服务项目包括:

大、中型中央空调系统的安装、维修、年度维保、系统清洗、主机清洗服务;

工业/商业清洗服务:工业制冷设备、中央空调水系统的水处理与水质管理,风管、新风管、工业排风管清洗,风柜、新风机组、空气处理机、风机盘管等末端设备的清洗等。

特种空调、制冷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保、清洗服务:特别擅长洁净室中央空调、基站空调、精密空调、机柜空调、顶置式空调、电气柜空调、电气柜热交换器、工业水冷机、工业油冷机、冷干机的各项服务。

节能产品及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装置、节能产品销售及系统节能改造服务。你可以上网找一下他们公司,希望对你有帮助!

对于维保合同,应当涵盖所有维修项目,它应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更换、修复和维护房屋设施设备的内容。但是,除上述内容外,合同还应根据维修情况调整,以包括额外的维修项目。

能。业主交了物业费,有权查看物业服务合同,而且物业公司必须要达到物业合同上,规定的服务标准,这样才是合格。如果物业做的不合格的话,业主有权向住建局的物业科投诉,业主要求查看物业服务合同,也是合理的理由。

法律分析

物业服务合同是业委会或开发商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业主是合同的服务主体,任何一位业主都有权查看服务合同,主张自己的权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要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所以业主是有权查看物业服务合同的,并且监督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分几大类:
1、安全服务:治安、消防、交通、突发事件、客服
2、环洁、绿化服务:一般为外包业务项 ,服务区划内提供高品质家政有尝服务。
3、工程维护:服务区划内公共设施设备维保,房屋公共区小修,业主专有部位特约项有尝服务等。因此,物业管理公司要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所以业主是有权查看物业服务合同的,并且监督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证明原来的合同作废,

纵横法律网-河南英伦律师事务所-张维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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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欣旗下三大经营板块:


1、亚欣电器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大中型中央空调、制冷设备服务,专用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系统管理软件、专业服务技术教材的开发和编辑,售后专业人员的教育与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专业公司。

有二十年的服务经验。同时有研发生产中央空调管道清洗机器人。

他们拥有清洗一级资质。

空调维保合同甲方:乙方:鉴于乙方空调工程,甲方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大金中央空调用户,满足广大客户对中央空调维护保洁的需求,经与乙方友好协商,方同意由甲方对该工程中使用的大金中央空调设备进行专业维护保洁工作,并达成如下一致,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一、服务方式:乙方需提供人员配合,为乙方的维护保洁工作提供必要的协调和支持,并提供维修条件,如电,水梯及相关场地等。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设备的故障检修及维护保洁。
二、维护保洁的期限及地点:
1、维护保洁期限:自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年_月__日止.
2、维护保洁地点:_________
三、甲乙双方约定的维保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维护保洁费用(以下称“维保费用”)为人民币_元整,大写:元整。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3日内乙方支付维保费的60%到甲方指定账户;其余款项经甲方签字确认完工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
3、甲方指定支付账户:开户行:账号:其他支付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梯的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内电梯的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本规则不适用于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

第三条 本规则是对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工作的基本要求,相关单位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可以制定高于本规则的工作要求,以保证所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第二章 使用管理

第四条 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

使用单位应当购置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所必需的投入,严禁购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第五条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状况,组织进行维保。

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维保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维保的内容和要求;

(二) 维保的时间频次与期限;

(三) 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六条 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第七条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相关人员的职责;

(二) 安全操作规程;

(三) 日常检查制度;

(四) 维保制度;

(五) 定期报检制度;

(六) 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七) 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八) 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九) 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电梯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2份);

(三) 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四) 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原件);

(五)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司机{适用于按照第九条第(五)款要求配备的电梯司机}等与电梯相关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六) 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维保单位变更时,使用单位应当持维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电梯报废,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第九条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 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二) 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三) 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

(四)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可以联系家晤士官网右侧在线客服(值班热线)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可以联系家晤士官网右侧在线客服(值班热线);

(五) 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
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六) 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七) 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八) 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 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十) 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十一) 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十二)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第十条 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 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二) 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三) 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四) 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五) 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六) 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七) 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二) 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三)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四)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五)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六) 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 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三条 电梯乘客应当遵守以下要求,正确使用电梯:

(一) 遵守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

(二) 不乘坐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三) 不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

(四) 不拆除、破坏电梯的部件及其附属设施;

(五) 不乘坐超过额定载重量的电梯,运送货物时不得超载;

(六) 不做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乘坐的行为。

第三章 日常维护保养

第十四条维保单位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确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第十五条 维保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 按照本规则及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保方案,确保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二) 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三) 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可以联系家晤士官网右侧在线客服(值班热线),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抵达时间不超过30min,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1h;

(四) 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

(五) 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六) 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七) 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组织取得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

(八) 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情况决定,但是不少于本规则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其内容,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它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九) 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

(十) 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电梯的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其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分别见附件A至附件D。维保单位应当依据各附件的要求,按照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并且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订合理的保养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

现场维保时,如果发现电梯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增加维保项目(内容)予以解决的,应当相应增加并及时调整保养计划与方案。

如果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当向使用单位书面提出。

第十七条 维保单位进行电梯维保,应当进行记录。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电梯的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包括整机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单位名称,电梯品种(型式),产品编号,设备代码,电梯原型号或者改造后的型号,电梯基本技术参数(内容见第十八条);

(二) 使用单位、使用地点、使用单位内编号;

(三) 维保单位、维保日期、维保人员(签字);

(四) 电梯维保的项目(内容),进行的维保工作,达到的要求,发生调整、更换易损件等工作时的详细记载。

维保记录应当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 维保记录中的电梯基本技术参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曳引或者强制式驱动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以下分别简称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为驱动方式、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数;

(二) 液压电梯,为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数、油缸数量、顶升型式;

(三) 杂物电梯,为驱动方式、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数;

(四)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为倾斜角度、额定速度、提升高度、梯级宽度、主机功率、使用区段长度(自动人行道)。

第十九条 维保单位的质量检验(查)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且进行记录。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按照制造单位的要求制定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和内容。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电梯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电梯产权所有者授权或委托,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日常维护保养,是指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者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以及调整和更换易损件不会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1、法律没有条文规定,用户一定要和销售电梯的原厂签订维保合同?但是应签订质保合同,在质保期内,不需要另请其他公司维保。


2、和其他厂家签订维保,需要业主的授权。电梯通常不会被远程控制,但是不排除某些厂家增加了远程控制,但是这样必须联网,否则不能实现。


3、如果签维保合同,最好和生产厂家签订,这是因为他们有常年的配件供应和技术保证,你找了另一家,这些很难保证。


4、电梯是定期维保,所以异地维保不是问题。

可登陆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查询其具体规定。

目前在全国没有明确统一规定,各省地方标准中有各自的规定。

以下为部分:


1.北京市:北京市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 (DB11/418-2007)中“
4.
1.3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中,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2.安徽省:关于推行使用《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和《安徽省电梯 授权使用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中,“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类似的,上海市、福建省、广东省、陕西省、重庆市等地也有这种规定。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规定的各类电扶梯维保项目

按质检总局文件发求,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将于今年的8月1日施行。

规则明确规定,维保单位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确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电梯的维保项目和要求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等四类,包括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等安全要求。

可登陆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查询其具体规定。

目前在全国没有明确统一规定,各省地方标准中有各自的规定。

以下为部分:


1.北京市:北京市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 (DB11/418-2007)中“
4.
1.3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中,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2.安徽省:关于推行使用《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和《安徽省电梯 授权使用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中,“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类似的,上海市、福建省、广东省、陕西省、重庆市等地也有这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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