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请家政人员合同

雇主请家政人员合同是本地上门家政服务员。随着雇主请家政人员合同行业的发展,家政服务员也要经过专业的培训才可上岗就业。雇主请家政人员合同即家政劳动服务的直接提供者,也有人称为家庭社会工作者,通俗叫“雇主请家政人员合同“。雇主请家政人员合同是专门根据要求为所服务的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病人,管理家庭有事务的人员,因此雇主请家政人员合同这一职业有其特定要求,从业人员不仅要有一定的技能,以满足家庭生活的需求,还必须有较高的职业道德。
中文名
雇主请家政人员合同
服务类别
家政保姆
服务介绍
公安备案 健康持证上岗
明码标价 阿姨放心可靠

家政保姆简介

雇主请家政人员合同对于广大百姓来说还是一个陌生的词汇,只能在保姆中介市场中隐约发现其萌芽。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成熟产业结构的调整问题摆在了面前。缩小第一、二产业的比重,加大第三产业——服务业的比重,既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市场经济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服务经济),又顺应了家庭服务消费需求上升的现实状况。雇主请家政人员合同不再被认为是伺候人的、不体面的工作,而和所有其他职业一样被看作是社会分工下的一种行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认定"雇主请家政人员合同"这一职业,家政服务踏上自身的"职业化"发展道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提出将发展家政服务作为扩大就业的一个新领域,此举将雇主请家政人员合同作为国家的正式职业来对待。雇主请家政人员合同是一项跨世纪的"双赢"工程。一方面,它为广大家庭提供了保姆、护理、保洁、物流配送、家庭管理等方面全方位的服务体系;另一方面,它是解决再就业问题的主要渠道之一。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调查,雇主请家政人员合同就业潜力巨大,至少可为中国提供500多万个就业岗位。

家政保姆 家政服务

家政保姆

家政与雇主的合同(标准版)



本合同是由(雇主姓名)(以下简称“雇主”)和(家政姓名)(以下简称“家政”)于(年)(月)(日)签订的家政服务合同。

第一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约定雇主委托家政提供家政服务,家政接受雇主的委托,双方就家政服务的提供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具体如下:

1.家政服务内容:(如:家务清洁、煮饭、缝纫、洗衣等)
2.家政服务时间:(如: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
3.家政服务地点:(如:雇主住宅)
4.家政服务期限:(如: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 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每月(支付金额)元,每月支付一次。
2.福利待遇:(如:提供住宿、免费用餐等)

第三条 劳动条件
1.家政服务期间,家政应当遵守雇主的有关规定,按照雇主的要求和指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并严格遵守家政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等。
2.家政服务期间,家政应当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不得擅自更改服务内容或者拒绝提供服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果家政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家政服务,雇主有权要求家政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家政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家政服务,雇主有权要求家政赔偿损失。

第五条 解除合同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如果家政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家政服务,雇主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雇主:
家政:

(以下无正文)

家政与雇主的合同(标准版)



一、双方名称

乙方:(家政服务提供商)

甲方:(雇主)

二、合同内容

1.乙方承诺提供家政服务,并就家政服务提供有效的保证。

2.甲方支付乙方家政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及金额双方签订的其他协议项下约定。

3.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家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清洁、维修、保养、保安、家庭管理等。

4.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所、工作工具等。

5.双方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6.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同内容,但需要双方书面签字确认。

7.本合同有效期为(起止日期)。

三、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字:

甲方:

乙方:

雇主与家政合同到期怎么办



1、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双方应及时签订续约合同,继续为雇主提供家政服务。

2、如果双方不能签订续约合同,雇主应及时通知家政服务人员,提前一定时间停止服务,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支付家政服务人员的报酬。

3、如果家政服务人员发现服务期满后,雇主仍未支付报酬,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雇主支付报酬。

家政人员合同怎么签



1、甲方(雇主)与乙方(家政人员)双方就家政服务的提供及支付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家政服务费用。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专业家政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三、本合同有效期为: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护工雇主合同



第一条 工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家庭护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健康照顾服务,如洗澡、穿衣、护理、护理等;

2、照顾客户的日常生活,如烹饪、打扫卫生、洗衣等;

3、协助客户外出就医、参加活动等;

4、其他客户需要的护理服务。

第二条 工作时间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每周工作40小时,包括周末和节假日。

第三条 工资待遇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支付工资,每月支付一次,工资标准另行约定。

第四条 工作环境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保证客户的安全与健康,维护客户的尊严,保持工作环境的卫生。

第五条 责任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负责客户的护理服务,并对护理服务的质量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护理服务质量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改进,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

2、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护理服务;

3、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以上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此合同。

甲方:

乙方:

家政保姆概述

各公司的规定不同,但请注意:公司收费方式不同责任也不同。

正规的做法是:雇主从家政公司挑选劳务,雇主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雇主按合同的约定将酬劳付给家政公司,酬劳包含了劳务公司的中介费和税费,至于是一次性支付还是每月支付,由合同约定。雇主与劳务人员没有直接的经济联系,劳务人员去家政公司拿工资。有些家政公司要求雇主对外派劳务人员的工作表现打分评价。

总之,从家政找的月嫂,应当缴纳中介费,但怎样缴纳,具体看合同。

不能理赔,雇主可以进行协商或者更换保姆。

中介式的保姆与家政公司的关系是信息服务合同关系,家政公司只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家政公司实质只为雇主和保姆之间起到一个双方信息交换、促成双方达成合同订立的作用,如果保姆和雇主合同订立后,家政公司对交易双方不再承担任何后续的服务和责任。保姆和雇主则是两个自然人之间的有偿雇佣合同关系。雇主支付工资,保姆提供雇佣合同约定的服务。属于民事法律调整范围,如受民法、合同法等法律调整。

提供全程企业化方式服务的家政公司,保姆是其员工,公司对保姆提供培训、管理并负责发放工资,雇主需要直接和家政公司签订合同,保姆是接受家政公司的委托从事约定的家政服务,而家政公司可以通过与雇主的合同约定,通过收取客户押金、管理费等保障派遣员工如家政人员、保姆的利益和公司利益。全程企业化方式的家政公司,保姆和家政公司之间是一种劳务派遣关系,并属于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即正式的劳动关系,家政公司应当与家政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家政公司到雇主家庭的保姆,其与雇主之间属于受家政公司委托、指派,按照公司委托、指派的内容,提供家政服务,履行义务,雇主应当按照合同和法律规定,依法保障保姆的权利。如各方出现纠纷,按照特别法优先适用的原则,首先适用劳动法等相应法律规范。


1. 所有职业都会涨工资,家政服务会涨也是合理的。就大部分职业而言,收入是每年都有所增加的,只不过家政服务员是直接向雇主提出涨工资要求,所以感受特别强烈。如果家政服务员的工资长期不变,那么做家政的人会原来越少。雇主多,家政服务员少,价格还是会增加的。


2. 提出涨工资前,请家政服务员们先看看合同。如果签订了合同,合同中明确了服务价格,又没有到期。这时候是不能涨价的。如果没有合同,或者合同已经结束,那么家政服务员和雇主重新商量一个价格也是可以的。


3. 建议所有的雇主和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前都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时间和服务价格,尽可能规避这样的问题。

就拿意外伤残赔付来说,雇主责任险是先期老板赔偿员工后,再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赔付给保险公司;家政人员的意外险是定残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给予赔付。另外,伤残鉴定部门也不一样,内容也各有不同,雇主责任险里有法律费用的支持,如果需要帮助,可留言。

其实我认为,不管是不是中介介绍的家长阿姨,只要上岗的时候,大家都会有一个分工,明确职责。如果以前有协议更好,完全按照协议来,如果没有,谁感觉要求不合理谁提出?如果雇主希望家政阿姨洗自己的内衣裤,彻底帮自己加解决问题,可以找家政阿姨协商,另外,加钱。家政阿姨的意愿,看自己是否愿意变通!

按照中国人的习俗,内衣裤都属于有点隐私的,给别人洗会觉得尴尬。除非是自己的老人,行动又不便,为他们洗可以理。年轻男女的内衣裤,一般都是自己洗。

在一些雇主看来,请来做家政的,就该按他们的要求做,甚至合同明确约定不做的,也要求做。有的保姆特别需要这份工作,也只好忍气吞声,在加工作不加工资的情况下,也只按雇主要求做。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事项做。雇主违反合同约定,完全可以拒绝。


1、家政阿姨该干什么和怎么干,一般基于家政阿姨和雇主之间的合同或协议的约定。

家政阿姨去雇主家前,一般先与雇主订立一份协议。家政阿姨去雇主家,是提供家政服务的,所以与雇主要先签订一份服务合同或协议。在协议中,要约定服务的内容以及服务所采用的方式或方法,即家政阿姨要干什么和怎么干都要在合同中体现,需要遵从一定的规定约定在合同条款中的。

像这位家政阿姨反映的雇主要求她为其洗内衣裤的事情,阿姨到底做不做,就要看合同条款中是否约定有“家政阿姨为雇主洗内衣裤”的内容。如果约定有,为雇主洗内衣裤就是阿姨的责任,她应该遵从合同约定履行合同要求,否则她就不需要,要拒绝。


2、家政阿姨和雇主之间的合同或协议的签订,基于法律规定和情理以及人伦道德。

家政阿姨要提供哪些服务和怎样提供服务要看她与雇主之间所签订的合同,那么,家政阿姨和雇主之间的合同的签订又基于什么呢?当然首先是法律,然后是情理,即一份合同必须首先合法,然后需要合情合理。

家政阿姨提供服务基于合同,合同必须依法订立,也就是不能含有违法内容。如果家政阿姨提供的服务涉及违法,就是非法的,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同样的,雇主提出的要求也即家政阿姨提供的服务不能非法,否则同样要受法律的约束。

除法律外,家政阿姨和雇主之间的协议还不能含有提供违反公共道德、善良风俗比如违犯人伦、沦丧德道之类的服务等项内容。有人可能说俩人你情我愿的事法律管不着!对不起,要是哪一方真做了违法的事,法律就一定会介入和给当事人以惩处。


3、建议家政阿姨在工作时要有选择性的,提供合法的服务和为人品好的雇主提供服务,尽量不要做违法的事和挣不该挣的钱。

人分三六九等,所以也就不排除某一雇主不是不怀好意的。如果雇主是个不怀好意的人,那家政阿姨还究竟要不要为其提供服务?我的意思是不要,作为服务提供人员也要自尊自爱,合法合情合理做事,不该挣的钱不挣。

像这位要求阿姨为其洗内衣裤的雇主,明明合同中约定有不为雇主洗内衣裤的条款还强行要求,并在得不到满足时把阿姨辞退。由此可以断定其不怀好意,或者故意提无理要求,阿姨做得对。

当然,虽然合同中约定了不为雇主洗内衣裤,但如果阿姨不惜违反合同和心甘情愿那样做,那么做也就做了,没啥大不了的后果。但是,如果有越轨行为比如违法行为,那等待他们的只能是法律的否定。

是。但需要提前在协议中写明。

月嫂可以和雇主协商,雇主雇佣月嫂的合同属于服务合同,不属于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定节假日是不是发双薪,由甲乙双方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家政服务人员如果是自己和雇主签订的合同,就不存在劳务关系,是平等的民事服务关系,如果是经过家政中介公司,和中介公司签约,那么,服务员就是家政公司员工。若没和家政公司签劳动合同,就不是家政公司员工。

各公司的规定不同,但请注意:公司收费方式不同责任也不同。

正规的做法是:雇主从家政公司挑选劳务,雇主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雇主按合同的约定将酬劳付给家政公司,酬劳包含了劳务公司的中介费和税费,至于是一次性支付还是每月支付,由合同约定。雇主与劳务人员没有直接的经济联系,劳务人员去家政公司拿工资。有些家政公司要求雇主对外派劳务人员的工作表现打分评价。

总之,从家政找的月嫂,应当缴纳中介费,但怎样缴纳,具体看合同。家政公司负责对育儿嫂的管理和学习培训,收育儿嫂的管理费(含中介费)一般10%左右。

是。但需要提前在协议中写明。

月嫂可以和雇主协商,雇主雇佣月嫂的合同属于服务合同,不属于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定节假日是不是发双薪,由甲乙双方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家政服务人员如果是自己和雇主签订的合同,就不存在劳务关系,是平等的民事服务关系,如果是经过家政中介公司,和中介公司签约,那么,服务员就是家政公司员工。若没和家政公司签劳动合同,就不是家政公司员工。

如果请的月嫂是是签约了家政中心,则可以和家政中心直接表达您的意愿,按照相应合同和公司规章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家政公司在接受了雇主的投诉后,会重新挑选新的月嫂,从而进行人员的更换。
如果请的月嫂是是签约了家政中心,则可以和家政中心直接表达您的意愿,按照合同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家政公司在接受了雇主的投诉后,会重新挑选新的月嫂,从而进行人员的更换。

家政保姆拓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