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公司合同解除函

家政公司合同解除函是本地上门家政服务员。随着家政公司合同解除函行业的发展,家政服务员也要经过专业的培训才可上岗就业。家政公司合同解除函即家政劳动服务的直接提供者,也有人称为家庭社会工作者,通俗叫“家政公司合同解除函“。家政公司合同解除函是专门根据要求为所服务的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病人,管理家庭有事务的人员,因此家政公司合同解除函这一职业有其特定要求,从业人员不仅要有一定的技能,以满足家庭生活的需求,还必须有较高的职业道德。
中文名
家政公司合同解除函
服务类别
家政保姆
服务介绍
公安备案 健康持证上岗
明码标价 阿姨放心可靠

家政保姆简介

家政公司合同解除函对于广大百姓来说还是一个陌生的词汇,只能在保姆中介市场中隐约发现其萌芽。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成熟产业结构的调整问题摆在了面前。缩小第一、二产业的比重,加大第三产业——服务业的比重,既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市场经济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服务经济),又顺应了家庭服务消费需求上升的现实状况。家政公司合同解除函不再被认为是伺候人的、不体面的工作,而和所有其他职业一样被看作是社会分工下的一种行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认定"家政公司合同解除函"这一职业,家政服务踏上自身的"职业化"发展道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提出将发展家政服务作为扩大就业的一个新领域,此举将家政公司合同解除函作为国家的正式职业来对待。家政公司合同解除函是一项跨世纪的"双赢"工程。一方面,它为广大家庭提供了保姆、护理、保洁、物流配送、家庭管理等方面全方位的服务体系;另一方面,它是解决再就业问题的主要渠道之一。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调查,家政公司合同解除函就业潜力巨大,至少可为中国提供500多万个就业岗位。

家政保姆 家政服务

家政保姆

提前解除保洁合同赔偿标准



提前解除保洁合同的赔偿标准,取决于双方当初签订的合同条款,一般来说,如果是由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则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如果合同中未规定赔偿标准,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或者根据双方可以达成一致的约定支付赔偿金。

家政合同是什么合同



家政合同是指由家政服务提供者与客户签订的一种书面合同,详细规定双方在家政服务中的权利义务。家政合同一般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费用、服务质量等条款。

提前解除保洁合同赔偿标准



1、提前解除保洁合同,甲方应按照乙方每月收取的保洁费用,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总额为乙方在保洁期间收取的保洁费用总额的50%;

2、如果乙方在保洁期间收取的保洁费用超过了合同约定的保洁费用,则甲方应按照乙方收取的实际保洁费用总额的50%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3、如果乙方在保洁期间收取的保洁费用低于合同约定的保洁费用,则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保洁费用总额的50%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4、赔偿金不包括乙方在保洁期间收取的其他费用,如工具费、材料费等。

家政公司标准合同



一、本合同由甲方(收费方):xxx家政公司

乙方(付费方):xxx

签订,经双方协商,共同确定如下条款:

1、本合同有效期为xxx至xxx,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乙方同意支付甲方xxx元(大写:xxx元)服务费用,甲方收取乙方xxx元(大写:xxx元)服务费用。

3、乙方支付甲方服务费用的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支票等。

4、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服务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收取标准为每日xx元(大写:xxx元)。

5、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费用提供服务,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费用支付服务费用。

6、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双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

怎么解除与家政公司签订的合同



解除与家政公司签订的合同,一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 双方协商解除。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由双方签订解除协议,并确定解除后的后续事宜。

2. 向法院申请解除。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由法院裁定是否解除合同。

3. 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双方解除合同的条款,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家政保姆概述

不合法

如果合同没特殊约定,到期后自动解除。但如果双方用行为继续合作属于新合同,没有约定时间可随时解除。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2001年1月 1日至 2001年12月 31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 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 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法律分析:通过家政公司到雇主家工作的,家政公司证明你在雇主家工作,没有合同都可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追讨欠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合同无效是一个法定情况,要符合几个要件的,包括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六)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七)当事人主体不合格的合同;内容不合法的合同;无效代理订立的合同。

你这种情况,适用合同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合同法》第93条第1款)它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解除行为也不是解除权的行使。中国法律把协议解除作为合同解除的一种类型加以规定,理论解释也不认为协议解除与合同解除全异其性质,而是认为仍具有与一般解除相同的属性,但也有其特点,如解除的条件为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并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合意行为等。

您与保姆签订一个合同解除协议即可。

合同签订的五年,就是当前约定五年服务期。

国务院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法律分析:通过家政公司到雇主家工作的,家政公司证明你在雇主家工作,没有合同都可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追讨欠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广东胡律师:

这位阿姨属于退休反聘,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的应当是劳务合同,一般执行劳动法所规定的工时制度、劳动保护以及最低工资标准。合同到期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务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主要依据你们双方在劳务合同中的约定。

可以。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解除:经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即可以解除合同关系,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时可以解除合同关系,遭遇了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害无法履行合同约定时可以解除合同关系,保洁刚签了合同可以退。

个人钟点工服务合同属于劳务合同或者雇佣合同,不是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如果你觉得自己被骗了的话,你可以签合同时存在欺诈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合同法赋予你方合同撤销权或者请求变更合同条款。但是这种撤销权行使期限只有一年,也就是说你知道自己被骗一年内没有撤销的话,合同是合法成立并生效的,你不履行的话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解除合同协议书证明怎么写

解除合同的证明的书写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身份信息、解除劳动合同的协商结果、其他约定、双方签字或盖章、协议签订时间等。公司的签字一般由公司法人代表签字。

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充分

对于已经生效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更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审判实践中因解除合同而引发纠纷数量相对较多,需我们重点注意。合同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情形,协议解除一般来讲不会发生纠纷。法定解除的必须符合法定解除的情形,主要有:

(1)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因合同届满而解除;

(2)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成就时而解除;

(3)因不能实现合同承包目的而解除;

(4)因承包方全家搬迁且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而合同解除;

(5)承包方无力经营且本人自愿解除;

(6)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人继承其承包经营权而合同解除;

(7)承包方长期不予经营,造成承包地闲置而导致合同解除;

(8)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而导致合同解除;

(9)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经劝阻无效的;

(10)标的继续履行将影响一方重大利益的等等。

一般来讲,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发包方或者承包方才能要求依法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即构成违约。

在实践中,发包方常常以合同约定的承包费偏低和其它原因为由要求解除承包合同。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侧重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人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因此,作为发包方增强法治观念,特别是履行合同的意识尤为重要。

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解除合同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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