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家政服务条例?家政服务条例?
家政服务国家标准
家政服务国家标准主要包括:
一、家政服务的分类:
1、家庭保洁服务:包括家庭保洁、家庭擦玻璃、家庭擦地板、家庭擦窗户、家庭擦沙发等;
2、家庭维修服务:包括家电维修、家具维修、水暖维修、空调维修、电视维修等;
3、家庭护理服务:包括家庭护理、家庭护工、家庭婴儿护理等;
4、家庭安全服务:包括安全巡查、安全护卫、安全防范等;
5、家庭教育服务:包括家庭教育指导、家庭辅导等;
6、家庭营养服务:包括家庭膳食营养、家庭膳食调配等;
7、家庭管理服务:包括家庭财务管理、家庭家务管理等。
二、家政服务的要求:
1、服务质量:家政服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进行提供;
2、服务安全:家政服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进行提供;
3、服务价格:家政服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进行收费;
4、服务时间:家政服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提供;
5、服务效率:家政服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效率要求进行提供;
6、服务责任:家政服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责任要求进行提供。
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家政服务活动,维护家政服务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家政服务活动,以及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和规范家政服务活动的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的家政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保洁、烹饪、生活照护等各类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有偿服务活动。第三条家政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安全便民的原则。家政服务业的管理应当遵循促进行业发展、监管和服务相结合、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原则。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家政服务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制定政策措施,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本市建立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家政服务业重大政策制定,协调家政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第五条市、区商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家政服务行业管理职责,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规范家政服务活动,指导家政服务行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市、区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房屋管理、民政、教育、公安、统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家政服务管理和促进的相关工作。第六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协助做好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第七条本市支持家政服务行业组织的发展,鼓励家政服务机构加入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发挥对本行业的指导、服务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业监管,引导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提升服务质量,维护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八条本条例所称的家政服务机构,包括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中介机构。家政服务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并在其经营场所公示相关证照,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可以联系家晤士官网右侧在线客服(值班热线)等服务信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其网站或者应用软件等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相关证照信息,并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披露服务信息。家政服务机构招用家政服务人员,或者为家政服务人员居间介绍的,应当查验其身份证、技能证明、健康证明等证件,了解其从业经历和服务意愿。第九条本市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依法与用户签订家政服务合同。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依法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家政服务人员与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服务协议的,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者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定期开展服务技能、法律、职业道德、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培训,并建立服务质量跟踪制度,对家政服务人员的工作经历、服务评价等情况予以记录。第十条家政服务中介机构可以接受家政服务人员或者用户的委托,为双方提供居间服务。家政服务中介机构应当充分了解用户需求和家政服务人员基本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家政服务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第十一条用户通过家政服务机构聘请家政服务人员的,有权了解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的有关信息,查验相关证件;要求家政服务机构或者家政服务人员按照家政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关服务,并对其服务作出评价。用户直接聘请家政服务人员的,有权了解家政服务人员的有关信息,查验相关证件;要求家政服务人员按照家政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关服务。鼓励用户通过家政服务机构聘请家政服务人员。第十二条用户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尊重家政服务人员的人格,如实介绍与家政服务有关的家庭情况;用户及同住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具有其他可能危及家政服务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形,应当如实告知家政服务人员。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谩骂、侮辱、虐待、殴打家政服务人员;(二)强迫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家政服务;(三)强迫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可能对其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家政服务;(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行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家政服务活动,维护家政服务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家政服务活动,以及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和规范家政服务活动的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的家政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保洁、烹饪、生活照护等各类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有偿服务活动。第三条家政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安全便民的原则。家政服务业的管理应当遵循促进行业发展、监管和服务相结合、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原则。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家政服务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制定政策措施,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本市建立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家政服务业重大政策制定,协调家政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第五条市、区商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家政服务行业管理职责,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规范家政服务活动,指导家政服务行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市、区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房屋管理、民政、教育、公安、统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家政服务管理和促进的相关工作。第六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协助做好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第七条本市支持家政服务行业组织的发展,鼓励家政服务机构加入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发挥对本行业的指导、服务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业监管,引导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提升服务质量,维护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八条本条例所称的家政服务机构,包括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中介机构。家政服务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并在其经营场所公示相关证照,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可以联系家晤士官网右侧在线客服(值班热线)等服务信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其网站或者应用软件等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相关证照信息,并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披露服务信息。家政服务机构招用家政服务人员,或者为家政服务人员居间介绍的,应当查验其身份证、技能证明、健康证明等证件,了解其从业经历和服务意愿。第九条本市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依法与用户签订家政服务合同。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依法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家政服务人员与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服务协议的,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者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定期开展服务技能、法律、职业道德、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培训,并建立服务质量跟踪制度,对家政服务人员的工作经历、服务评价等情况予以记录。第十条家政服务中介机构可以接受家政服务人员或者用户的委托,为双方提供居间服务。家政服务中介机构应当充分了解用户需求和家政服务人员基本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家政服务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第十一条用户通过家政服务机构聘请家政服务人员的,有权了解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的有关信息,查验相关证件;要求家政服务机构或者家政服务人员按照家政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关服务,并对其服务作出评价。用户直接聘请家政服务人员的,有权了解家政服务人员的有关信息,查验相关证件;要求家政服务人员按照家政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关服务。鼓励用户通过家政服务机构聘请家政服务人员。第十二条用户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尊重家政服务人员的人格,如实介绍与家政服务有关的家庭情况;用户及同住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具有其他可能危及家政服务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形,应当如实告知家政服务人员。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谩骂、侮辱、虐待、殴打家政服务人员;(二)强迫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家政服务;(三)强迫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可能对其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家政服务;(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行为。
温州市家政服务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家政服务活动,维护家政服务各方的合法权益,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家政服务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的家政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在家庭成员的住所或者其指定的场所有偿提供照护、保洁、烹饪等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活动。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家政服务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家政服务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和财政保障机制,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第四条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政服务业管理和促进工作。发展改革、商务、教育、科技、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医疗保障、大数据发展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家政服务业管理和促进相关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团体协助促进家政服务业的发展。第五条支持家政服务行业组织的发展,鼓励家政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加入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建立家政服务纠纷调解机制,加强行业自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业监管,引导家政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提升服务质量。鼓励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制定行业服务规范指引和服务价格指引。第二章规范服务第六条本条例所称的家政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指派或者介绍家政服务人员等经营活动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包括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中介机构。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证照,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可以联系家晤士官网右侧在线客服(值班热线)等信息。家政服务机构通过信息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相关证照信息或者证照信息链接标识。公示的证照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第七条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与招用的家政服务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招用的家政服务人员不符合订立劳动合同情形的,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应当与其订立服务协议,家政服务人员可以按照规定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第八条家政服务机构应当与家政服务消费者依法订立家政服务合同或者家政服务中介合同。家政服务人员、家政服务消费者通过家政服务中介机构达成合意的,应当依法订立家政服务合同;通过其他途径达成合意的,鼓励以书面形式订立家政服务合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制定并公布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鼓励使用示范文本签订家政服务合同。第九条家政服务机构履行以下义务:(一)核实家政服务人员的身份信息;(二)按照规定在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录入家政服务人员的身份信息、健康状况、从业经历、服务技能等信息;(三)向家政服务消费者、家政服务人员如实告知家政服务相关信息;(四)接受并协调家政服务消费者、家政服务人员的投诉;(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家政服务人员工作档案;建立家政服务质量跟踪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家政服务人员参加体检,并承担费用。鼓励开展家政服务人员心理状况筛查和心理咨询辅导。第十条家政服务机构为家政服务人员建立的工作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个人身份信息;(二)从业经历、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信息;(三)健康证明、体检结论查询结果信息;(四)家政服务人员提供的本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信息以及信用信息等查询结果信息;(五)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家政服务合同、中介合同等;(六)家政服务评价、服务纠纷及其处理情况;(七)参加家政服务相关保险以及理赔信息;(八)建立工作档案所需的其他信息。有关单位应当为核实家政服务人员信息依法提供便利。第十一条家政服务机构不得有以下行为:(一)指派或者介绍未持有有效身份证明的家政服务人员从事家政服务;(二)为未持有有效身份证明的家政服务消费者指派或者介绍家政服务人员;(三)指派或者介绍未按照规定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家政服务人员从事家政服务;(四)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在合肥市哪里找家政?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找到家附近的家政公司,一般的家政公司中都会有专业的家政人员。并且如果在服务工作期间出现问题的话,还可以与家政公司协调,非常便捷。
安徽省合肥市哪家保洁公司服务最好?
伊洁保洁公司不错,价格,服务很好。
合肥和安保洁公司 服务好一次服务 十年合作
合肥市美洁城市保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合肥市美洁城市保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2010-05-07在安徽省合肥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嘉山路34号。合肥市美洁城市保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4家晤士JWS0342F,企业法人付林波,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合肥市美洁城市保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垃圾清运;清扫保洁服务(包括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消杀“除四害”服务;物业管理;普通装卸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在安徽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396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优秀。合肥市美洁城市保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0家公司,具有5处分支机构。通过
上一篇 :清洁用品有哪些?清洁用品有哪些?